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章程修订核准及不再设立监事会的公告

  • 2026-06-11

    2026年2月10日,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撤销监事会的议案》。

    近日,公司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关于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沪金复〔2026〕293号),核准了公司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5月21日,公司完成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工商备案。自该日起,公司不再设立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和监管规定中的监事会职权。李海涛先生、杨敏女士、陶明皞先生、陈平先生、郝昆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公司并均已确认无不同意见。全体监事在任期间,忠实勤勉、恪尽职守,依法合规履行监督职责,在健全公司治理、促进公司稳健经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监事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