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初,公司着手启动申请资产证券化资格的相关工作,经过与监管部门汇报沟通、同业探讨、中介洽谈等准备,金融市场部牵头草拟了资产证券化业务可行性分析、管理办法、操作规程、会计核算办法、信息系统建设与升级情况说明等制度文件,并于2015年4月,获得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
此后,公司积极向上海银监局申请对公司资格审核,2015年11月,上海银监局组织召集公司财务总监、金融市场部有关人员进行了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资格答辩。由于经过了充分的准备,上海银监局对我司的答辩予以肯定,表示将支持我司申请资产证券化业务资格的工作,并要求我司进一步做好准备工作,在今后开办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时应严格遵守《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备案登记程序,有效防范各类风险,及时向监管机构报告业务开办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和风险问题。
2015年12月,公司收到上海银监局关于批准我司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资格的批复文件,我司成为继交银租赁、华融租赁、工银租赁、江苏租赁和招银租赁后又一家获批的金融租赁公司。信贷资产证券化的批复对我司具有深远意义,不仅是从传统性融资到结构性融资方式的拓宽,更对公司加强内部风险控制、提高营运效率、提升投资者认知程度、掌握证券化技术以及大力拓展中间业务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是我司在多元化融资渠道上的又一重要工具。
金融租赁行业是资本消耗性行业,发展的一个重要瓶颈就是资本金与资产规模之间的矛盾,租赁资产证券化可有效帮助公司盘活存量资产、加快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通过资产出表,可有效降低资本金占用,提高资本充足率以满足监管要求,确保公司可持续发展。